淡江會計教育基金會捐款芳名錄-109年至112年,特以公告周知。
財團法人法第25條捐款姓名公開揭露規定之說明:
依2019年2月1日發佈實施之財團法人法第25條捐款姓名公開揭露規定,除捐款人事先表示反對外,本會需主動公開捐贈者姓名及金額。
若捐款人不同意將捐款姓名公開揭露,請向本會索取不同意「捐款姓名公開揭露」聲明書,簽名後以傳真或e-mail方式回傳至本會,以利後續作業進行。
選擇不公開之捐款人,本會將以「OOO」方式揭露,惟捐贈金額仍需公布。未回覆聲明書之捐款人,本會將依照法條規定「全名揭露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