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114學年度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於3月1日至3月30日受理申請(限大學部申請)

說明:

一、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。

二、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文件(如申請辦法第五條),於3月1日至3月30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送至系辦公室劉助理,由助理協助轉送至校友處彙整。

三、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申請辦法及申請書,如附件;或逕至校友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://www.fl.tku.edu.tw/。

四、得獎名單將於6月底前公布於「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」網站及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」臉書社團,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。必須本人親自出席領獎(未出席將喪失獲獎資格)。

五、校友處承辦人:雷菊仙(分機:8124)

下載 附件1_新竹市獎學金申請辦法.pdf
下載 附件2_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校友獎學金申請書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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