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學年度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期程自1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及113年9月1日至9月28日止。

112學年度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期程自1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及113年9月1日至9月28日止。

之前有申請修讀會計財金學分學程和會計師就業學分學程的同學,已修畢的同學請記得在期限內提出申請表和成績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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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載 淡江大學學生跨系所院學程學分證明書申請表ATRX-Q03-001-FM011.odt.od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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