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 ENGLISH 登入
網站導覽 | 淡江大學
112學年度學分學程證明書申請期程自1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止及113年9月1日至9月28日止。
之前有申請修讀會計財金學分學程和會計師就業學分學程的同學,已修畢的同學請記得在期限內提出申請表和成績單。
回總覽
Copyright© 2024 淡江大學會計學系 版權所有 All Right Reserve. | Powered by iWeb2.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