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開始受理(4/7截止)

說明:

一、旨揭獎學金限大學部且戶籍設於新竹縣市一年以上之學生申請。

二、申請人請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證明文件,於3月1日至4月7日(星期一)下午4時前送系辦公室劉書汎助理處,統一收件後送至校友處彙整。

三、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申請辦法及申請書,如附件;或逕至校友處網頁最新消息處下載https://www.fl.tku.edu.tw/

四、得獎名單將於6月底前公布於「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」網站及「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」臉書社團,並預計於8月新竹場新生座談會時頒發。

五、校友處承辦人:謝亞庭(分機:8124

相關附件

下載 附件1-新竹市獎學金申請辦法
下載 附件2-新竹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校友獎學金申請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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