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財團法人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(申請至11/11截止)

財團法人主計協進社主計獎學金

推薦名額: 1名,如兩人以上申請系辦將審核推薦人選。

申請對象:本系大學部二、三、四年級及研究所學生

應具備下列條件(皆須符合):

1.112學年上下學期平均學業總成績均在80分以上且操行均列甲等者。

2.有志服務政府機關從事主計工作者。

3.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(申請書需先至學務處生輔組蓋章)。

收件截止日期:請填妥申請書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113年11月11日(一)

送到系辦公室劉書汎助理處辦理,逾期歉難受理。

相關附件

下載 主計處函.pdf
下載 主計獎學金辦法及申請書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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